桥下产女的流浪母亲身世成谜 或来自莆田(图)

绫小路義行
2012-08-02 1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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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怜的妈妈呀,您现在在哪里 睡梦中的女婴醒来后大声啼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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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时有热心人进来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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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热天 桥底下 流浪女 生个娃●追踪

  【核心提示】

  昨晚9时许,惠安辋川沿海大通道中桥下漆黑一片,海水越涨越高,流浪女蜗居的住处被淹没了大片。记者一行等候了一个多小时,流浪女仍然没有“回家”。

  早报昨日a06版曾报道,一名流浪女在惠安辋川一座桥下生下女婴,产后9小时脐带未断,警民联手救下女婴。

  女婴最后又该如何安置,苦命的流浪女有何曲折身世 这一对母女的命运牵动着广大读者的心。

  □早报记者 陈彦琳 庄丽祥

  实习生 谢嘉安 文/图

  “小宝贝太可爱啦。”轮流照看女婴的护士们说。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惠安县医院儿科,女婴已被安排在护士站对面的空置病房里。晚上,女婴有护士专门照看,但白天大家都得上班,只能轮流进去看看她。

  医院 身体状况良好 检查正常方可出院

  记者看到,小宝贝紧闭着双眼,恬静地酣睡着。经过医生、护士两天的照顾,女婴的红皮肤已变得白白嫩嫩,十分可爱。不时有其他患者的家属进来看看女婴。柯阿姨看了早报的报道,刚好陪家人来医院,就顺道过来看看女婴。柯阿姨摸摸女婴的小手:“长得太好看了,这孩子真可怜。我婆婆很喜欢小孩,如果可以,真想把这小孩领回家。”

  医生介绍,女婴目前已没有什么大碍,不需要供氧、供血,但由于孩子出生的环境比较脏,可能被细菌感染,还得进行ct扫描等检查,观察她是否患有缺氧缺血性脑病、肺炎等。另外由于孩子的母亲精神有些异常,孩子是否受影响尚不能确定。如果进一步的检查结果正常,女婴就可以出院了。

  早报 为女婴征集乳名 盼她健康成长

  照顾女婴两日,医院的护士、护工都对这个小女娃疼爱有加。“她很少哭闹,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真是个很乖的孩子。”

  然而,护士、护工们也有些苦恼,女婴的家人不在身边,不知道该给女婴取什么名字。“应该先给她取个乳名,我们也好哄孩子。”一个护士说。

  为此,早报向广大读者征集好点子,为女婴起个寓意平安健康的乳名,希望小女婴能在大家的呵护下,健康成长。如果您想给小女婴取乳名,欢迎拨打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

  部门 女婴或将送往福利院

  母亲神志不清,那女婴该如何安置

  女婴入院后,惠安县民政局派员到医院探望。相关负责人陈先生告诉记者,怎么安置女婴,需等公安部门对流浪女身份进行调查核实后,出具相关证明,证实其无能力抚养女婴,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女婴移交至民政部门,安置在福利院或由好心人收养。想领养女婴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市民,在经过民政部门审核后可以办理领养手续。

  律师

  应先安置救助母女

  再进行精神鉴定

  对于女婴的安置、流浪女的安排以及未现身的男方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记者采访了早报法律顾问团成员王文辉。

  王文辉表示,如果派出所经过调查,证实流浪女不具备抚养能力,也无法查明还有其他家人,民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对女婴进行救助,将其送至福利院。而如果查出女婴的生父,他具备抚养能力,女婴则应交由其生父抚养。

  与流浪女发生关系,男方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王文辉指出,这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为无法断定流浪女是间歇性精神病人还是精神病患者,如果两人是在流浪女未发病期间发生了性行为,男方则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若流浪女经鉴定属于精神病患者,男方的行为则构成犯罪。

  对于流浪女该如何安排,王文辉表示得视其精神鉴定结果而定。如果流浪女是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正常人,那么她就可以对自己负责;若她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则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政部门可视其精神状况给予一定的救助。若她是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政部门有救助、帮其治疗的义务。

  王文辉说:“不管怎样,各个部门首要的是先对流浪女安置救助,观察之后再进行精神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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