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喝酒摔倒死亡 女儿状告聚餐者索赔60万元

飞扬卡特
2015-01-20 09:53:42

  东快讯(记者金川通讯员杨长平)阿金(化名)和同事聚餐后,离开时摔倒额头擦破出血,后送医救治时却意外死亡。他的女儿将一起聚餐的同事告上法庭,索取赔偿近60万元。东南快报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思明法院了解到,一审判决驳回其女儿的诉讼请求,后双方在二审中达成调解。

  阿金一直在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去年1月6日下午,参加完公司的尾牙后,几名同事在卤料摊继续聚餐。当晚11时许,聚会结束时,阿金准备骑自行车离开,就在推自行车时意外摔倒,致额头擦破出血,几名在场的同事见状,将阿金送到公司所在的保安室。

  一整晚,阿金都躺在地板上休息,同事给他披上大衣,并通知阿金的哥哥。次日零时许,同事相继离开。凌晨3时,阿金声称自己不舒服,值班的同事再次通知其哥哥。

  1月7日上午8时左右,值班同事将阿金送往厦门市第一医院救治。送医后,医院诊治阿金是颈部脊髓损伤,后住院治疗,1月8日出现体温升高的症状,1月8日上午8时30分宣布临床死亡。经医院诊断,死亡原因是心肺功能衰竭。

  阿金的女儿认为,作为共同饮酒人,几名同事事前未尽到提醒、劝阻义务,散场时未尽到护送义务,在父亲醉酒后自行骑车并摔倒受伤后,更未及时将其送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导致其父亲丧失了及时救治的机会,应承担其父亲死亡的60%赔偿责任。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几名同事就父亲死亡承担60%的责任,连带赔偿人民币591835.20元。

  另外几名同事则辩称,当晚并没有劝阿金饮酒,后也将其送到保安室,与阿金死亡没有直接关系,不应该承担责任。思明法院在一审判决中,驳回了阿金女儿的诉求,后双方在二审中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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