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电动三轮车摆摊最高罚1550元 昨已扣9部

飞扬卡特
2015-01-21 09:41:36
 

  导报讯 (记者 吕寒伟 通讯员 黄谦文/图)无牌、无证、非法改装、占道摆摊,数罪并罚,电动三轮车将被罚款1550元,可并处拘留5天。昨天下午,思明区五部门联合整治,9部电动三轮车被查扣。

  昨天下午4时,思明区五个部门集结,整治三轮车、小货车占道摆摊,包括思明区城管办、思明区行政执法局、思明交警大队、莲前和滨海派出所。

  在洪文五里,瑞景商业广场后面,小小的道路挤了7部电动三轮车,沿路两侧排开,挤占了过往车辆的道路,有“思北酸笋面”、“炒手工面”、“象牙土豆”、“福鼎瘦肉羹”、“酸辣粉”、“建殴光饼”和馒头包子等。

  由于7部电动三轮车非法上路、占道经营,均被查扣,但三轮车上的食材、锅碗瓢盆等一一还给摊贩。

  随后,几部门又赶往会展、曾厝垵、环岛路整治,共查扣电动三轮车9部、占道经营的小货车2部、人力拼改三轮车1部,占道经营摊点20多摊。

  思明交警大队机动大队民警介绍,岛内禁止三轮车上路行驶,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辆,如果无牌,驾驶员无证,又进行了非法改装,将被罚款1500元,可并处5天拘留;思明区行政执法局介绍,电动三轮车占道摆摊,将罚款50元。

  据悉,从1月1日至14日,思明区共暂扣了电动三轮车46辆,微型车4辆,板车3辆,手推车5辆,电子秤15台,煤气罐12瓶,桌椅28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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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重点

  思明区重点针对市政府周边、轮渡码头、厦大白城、环岛路以及湖滨北路、湖滨东路、湖滨南路、厦禾路、莲前西路、思明南路博物馆至南普陀一带、会展片区等重要区域和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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