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默涉毒案开庭宣判 张国立之子张默当庭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张默当庭自愿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认为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有自首行为,认罪态度良好,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也小,故作罪轻辩护。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表示认罪,希望从轻处罚。审判员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张默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张默于2014年7月29日晚被抓,今日获刑半年,推测将于29日零点获释。张默表示不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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