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新农合二次补偿最高20万

飞扬卡特
2015-01-31 20:41:02

  “我丈夫重病花了上百万元医药费,没想到新农合还有二次补偿,这下真是帮了大忙,解了家庭燃眉之急。”1月30日,寿宁县鳌阳镇梅溪社区陈金莲女士从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人员手中接过20万元二次补偿医药费时,激动不已。

  连日来,寿宁县政府领导和县卫生局、新农合管理中心负责人向2014年度全县266名重特大疾病人员送去了284.5万元新农合补充医疗补助款(二次补偿医药费),让广大患者及亲属感受到融融的暖意。

  据了解,寿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规定,在一个有效年度内,一个参合农民一次或多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中,年度内累计政策范围内费用自付部分超过2.5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照70%的比例予以补偿,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吴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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