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74城年度空气质量公布 福州居省会城市第三
福州新闻网2月3日讯 昨日,环保部公布我国74个重点城市去年的空气质量状况,在空气质量较好的城市中,福州排在第七位。这是环保部首次公布年度排名。 福州6项污染物 年均浓度均达标 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去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和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74个城市中,海口、拉萨、舟山、深圳、珠海、福州、惠州和昆明等8个城市的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臭氧等6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标,其他66个城市存在不同程度超标现象。 去年,空气质量较好的前10个城市分别是海口、舟山、拉萨、深圳、珠海、惠州、福州、厦门、昆明和中山。空气质量较差的前10个城市分别是保定、邢台、石家庄、唐山、邯郸、衡水、济南、廊坊、郑州和天津。 值得一提的是,排在福州之前的省会城市仅有海口、拉萨,这与新空气质量标准出台前,福州在省会城市中排名基本吻合。环保专家认为,这说明在全国普遍重视防治空气污染的过程中,福州保持了优势,没有掉队。 环保部表示,《大气十条》实施一年来,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初显成效,与2013年相比,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总体得到改善。一是达标城市比例和达标天数增加。74个重点城市平均达标天数为241天,与2013年相比,达标天数比例由60.5%提高到66.0%,达标城市数量由3个增加到8个;二是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在74个重点城市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与2013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三是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和强度均降低。与2013年相比,74个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由8.6%下降为5.6%。但是,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比如复合型污染特征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