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青年在福安捐献器官 成宁德市第三位人体器官捐献者

马石头
2015-02-03 10:45:36

记者从宁德市红十字会获悉,1月30日,南平籍青年小林(化名)在闽东医院进行了器官捐献手术,成为我市第三位人体器官捐献者。

据了解,小林来自南平松溪,与妻子在福安工作多年。1月26日凌晨4时,年仅30多岁的小林突发脑梗,家人将他紧急送往闽东医院,经医生全力抢救,5天后小林被确诊为脑死亡。

虽然悲痛万分,但小林的家人最终决定,捐献小林的器官,让他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1月30日,小林的家人填写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手术开始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及医务人员向小林做了默哀告别仪式,随后,小林的眼角膜、肾脏等器官被取出,移植给急需的患者。

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我市第三例人体器官捐献。第一例是因意外去世的周宁县浦源镇浦源村人小郑,第二例是在我市务工的四川籍青年曾先生。据介绍,目前我市自愿登记捐献器官及遗体的市民不足百人,其中大多是50岁以上的长者。市红十字会希望,能有更多的市民支持器官捐献并参与其中,让更多的生命获救。(记者 林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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