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划定危险化学品运输禁限行区域 含多座大桥

马石头
2015-02-06 09:45:49

东南快报讯 为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对福州市区饮用水源造成的影响,福州划定危险化学品运输禁行限行区域,福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闽江(福州段)及两侧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办法》。

《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各相关部门应依照《办法》规定的履行职责,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事故应急处置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办法》规定,禁止通过内河水域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限制通行的区域。

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装载剧毒化学品和石油类的车辆确需进入限制通行道路的,应当提前24小时向市公安局报告,持相关证照向市交巡警支队办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限行区域时间、路线核准凭证》,并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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