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冒充“远房亲戚”诈骗钱财 行骗4次骗得八千元
冒充受害人远房亲戚,以“差钱”为由精心设局实施诈骗,这种诈骗行经最终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近日,涉嫌诈骗的霞浦女子袁芳(化名)终于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获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我本不想借钱给这样来路不明的亲戚,但碍于面子就借了。”据一受害者陈某英介绍,2013年12月14日,陈某英家中来了一名不速之客。来的是一名女子,一进门就跟她套近乎,并声称自己是她的远房亲戚。 一番寒暄后,这名女子声称自己最近手头紧,想向她借点钱“应个急”,只要一有钱马上就还。陈某英虽然犹豫了一下,但考虑到是远房亲戚,还是拿出400元交给她。然而,当这名远房亲戚走远时,陈某英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遇到了诈骗分子。 据办案人员介绍,在诈骗陈某英之前,犯罪嫌疑人袁某还先后于2013年5月17日、7月3日、11月15日到霞浦县柏洋乡被害人谢某祥家、霞浦县盐田乡被害人阮某燕家、霞浦县松港街道八斗坝村被害人兰某妹家行骗。每次均以冒充远房亲戚的方式,先后骗取三名受害人7720元。 近日,此案经霞浦县法院审理后表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四次诈骗共计人民币812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认为,袁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累犯,应予从重处罚,故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记者 陈健 实习生 陈默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