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一批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被纪委查处

马石头
2015-02-16 09:39:20

春节将至,福建宁德市纪委公开曝光了一批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宁德三都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谢绍宽公款购送礼品,被宁德市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古田县文明办违规接受部分被检查单位同城吃请,该办主任丁学昭、副主任郑建凯被古田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主任科员余祖健党内警告处分,古田县委对以上3人进行岗位调整。宁德市纪委对该县分管文明办工作的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郑国淑以及提供宴请的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福鼎市台办副主任詹建忠(挂职福建玄武石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违规驾驶公车,被福鼎市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本人承担上述私自使用公车所产生的费用。

寿宁县水利局主任科员富仲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刘坚等人参与赌博活动,寿宁县纪委给予富仲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坚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龚启锐(寿宁县人大代表)党内警告处分。寿宁县监察局给予刘坚撤职处分;给予陆萍(寿宁县残联科员)记过处分。

宁德市纪委表示,春节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重点防范购送礼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及时查处,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记者 沈汝发)

登录 评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