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试点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 最高可贷300万元
福州新闻网3月3日讯 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并印发。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先在福州、泉州、三明市开展试点,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申请小贷险的小微企业要满足以下条件:在试点区域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农业种养殖大户除外),有固定经营场所,一年以上经营状况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政策、产业导向,产品有市场、有发展潜力;资信良好,有偿还债务能力,无违法行为;农业种养殖大户从事土地承包经营或规模养殖满2年以上;试点保险公司和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小贷险单户贷款金额实行差别上限:试点前两年,小微企业单户贷款金额不超300万元,其中农业种养殖大户不超100万元,个体工商户不超150万元。试点第三年,相应额度在原有基础上可再调高20%。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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