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
南靖县志愿者在船场敬老院帮老人梳头 郭碧燕 摄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选择100元缴费档次标准的,政府补贴30元 ■对城乡重度残疾人,政府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以及非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未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若不参保缴费,则年满60周岁不享受基础养老金 为更好保障我市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日前,市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参保范围: 意见提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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