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5个单位4个村镇荣膺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村镇)称号

北落西门
2015-03-04 09:19:39

记者3日从宁德市文明办了解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名单公布,宁德市4个村镇入选“全国文明村镇”、4个单位入选“全国文明单位”、1个社区入选“全国文明社区”。

此次入选“全国文明村镇”的分别是福鼎市硖门畲族乡柏洋村、寿宁县犀溪镇西浦村、福安市溪尾镇溪邳村、古田县黄田镇。加上往届获评的福鼎市太姥山镇、蕉城区金涵乡上金贝村,目前我市共有6个“全国文明村镇”。

入选“全国文明单位”的是闽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福建省宁德市地方税务局、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支行,加上往届获评的宁德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福鼎汽车站、国网宁德供电公司、福建省白马船厂,目前我市共有“全国文明单位”7个。同时,福安市阳头街道阳春社区被授予“全国文明社区”称号,成为目前我市唯一一个“全国文明社区”。

据悉,此项评选3年一届,2014年11月中央文明办启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去年12月,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按照评选办法的规范程序,向中央文明办择优推荐了参评城市(区)以及候选村镇、单位。本届文明城市评选,中央文明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完善测评体系,简化测评内容,改进测评方法,加大市民评价权重,实行网上申报,减轻基层负担,提高透明度,增强公信力,确保评选质量。(陈薇 郭雅明 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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