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代理遍布厦门高校 帮招同学进厂月入4000

绫小路義行
2012-08-09 08:46:11

◆图文无关(资料图片)

  台海网8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梁静/文 张向阳/图)正值暑假,学生打工被骗屡屡见诸报端,不过不少人认为这已经不算什么新闻。但是,如今有些学生却摇身一变,变身中介代理,介绍同学到工厂打工并从中抽成——— 这倒是很新奇。

  暑假以来,有学生打工赚钱,也有学生靠介绍同学打工来赚钱,他们被称为“暑期工学生代理”。导报记者了解到,如果能在打工旺季遇上一家好企业,这些学生代理月入4000元左右很轻松,甚至月入十几万元也不是不可能。

  可学生代理也“代”来了一些问题,律师提醒,学生代理只可收取一次中介费,多收违法。

  “学生代理”遍布厦门各高校

  前两天,福建经贸学校厦门校区二年级学生小杨辞去了他在厦门市斯维特日用品有限公司的兼职,愤愤不平打包回家。原因是他在厂里打工每小时只有5元钱,而其他人都有8元钱。

  小杨说:“我每天做12小时的工,一个月下来领到手的只有1800元,别人和我干一样的活,却有2880元!”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小杨是由“学生代理”介绍来的。据小杨介绍,这名“学生代理”就是他的同校同学。“帮我搭了个桥,每个月就能拿1000多元,太不合理了。”

  昨天,导报记者登录厦门各大论坛、贴吧及网站发现,像小杨遇到的这种“学生代理”,目前早已在厦门各高校“全面铺开”。他们活跃于所有与“暑期工”相关的平台,大致的操作流程是:先向企业了解用人需求,然后快速招揽学生,再将学生成批成批地介绍给企业,从中收取中介费。此外,有些“学生代理”在同学顺利上岗后,还会从他们的工资中“代扣”一定的点数,收入自己囊中。

  旺季正常月入4000元左右

  叶祥赞是泉州师院应届毕业生,今年暑假,他将所有的精力都花在替厦门和泉州的企业招聘暑期工上。在他看来,“学生代理”同时满足了学生和用工单位的需求,同时自己也能获得收益,应该算得上是一个工种。

  叶祥赞表示,有些工作不属于常设部门,会临时需要大批劳动力,比如鞋底改色工等,这时候暑期工正好派上用场。而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是学生自行应聘,早上来一个,下午来一个,企业没那么多精力去应付。通过“学生代理”,不但能成批地招到工人,“学生代理”还能在男女比例和年龄上加以把关,省事很多。

  对于学生来说,叶祥赞认为,目前社会上的黑中介层出不穷,通过 “学生代理”,和同学结伴一起行动,多少也算是有个保障。

  “但目前厦门的‘学生代理’对中介费的期望值太高,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从暑期工身上获利太多,很容易导致他们大规模辞职,这对企业和代理本身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叶祥赞说,每年的六七月份是代理旺季,在这两个月,那些比较努力的“学生代理”如果能遇上好一点的正规大企业,那么他们每个月的收入都能有4000元左右。他还透露,在比较早放假的学校里“学生代理”就占有先机。

  “之前有名学生一次性介绍给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近400名暑期工,公司给他每月每人150元的中介费,如果每个暑期工按工作2个半月来算,他这个暑期就能有10多万元的收入。”

  叶祥赞提醒有意找兼职的学生,如果中介公司开出的月薪高于2800元,那就要警惕对方是不是黑中介了。“暑期工的月薪正常在2500元以下。”

  律师:只能收取一次中介费

  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学生代理”并没有以单位名义向劳动力收取费用,只是个人行为,所以一旦出现问题,就属于民事纠纷,只能通过法院解决。此外,因为招聘信息很快过时,这就直接导致由“学生代理”发布的信息准确性难以查证。所以该工作人员建议,学生找兼职,最好还是要通过正规中介组织。

  那么,“学生代理”介绍成功后,还能从学生工资中“代扣”点数吗

  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林志铭律师认为,如果是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那么在将劳动力派遣到用人单位后,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向用人单位收取管理费。

  但“学生代理”介绍同学到用人单位打工,属于中介性质,“学生代理”与劳动力之间不是劳务派遣关系,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约束,所以只能收取一次中介费。如“学生代理”再向劳动力收取其他费用,则属于违法行为。

  但如果双方事先已经约定好工资,就该另当别论。像小杨这种情况,他就可以向企业要求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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