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泽县公安局“五四三”工作法织起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

绫小路義行
2012-08-09 09:53:31

  6日上午8时许,光泽县直机关干部上班时,发现一些原本在县公安局机关办公室里的民警,都身着反光背心,戴着白色手套,在城区各主要交通要道当起了交通民警。原来,这是该县公安局正在开展为期100天的“全警参与每日1小时”交通整治统一行动,也是警务机制改革后,落实“五四三”工作法呈现出的喜人景象。

  起因:农村交通安全监管盲点多

  4月份之前,道路交通安全主要是县交警大队负责管理。虽然同属公安局,但公安民警和交通警察的职责还是非常分明的。遇到交通事故,公安民警只是做些抢救伤员和协助维持现场之类的事,其他工作就是想插手也插不上。

  今年5月,光泽县公安局启动警务机制改革,实行交警、巡警和治安民警“三警合一”警务新机制,由原先的分灶做饭,变成现在的同锅煮食。没有了警种之间的界线,责任和压力就完全不一样。“警务机制改革前,由于交警人手少监管半径大,农村特别是偏远山村的交通安全,的确有点鞭长莫及、力不从心的感觉。”光泽县司前派出所所长徐景贤说,由于监管的盲点多,农村摩托车、农用车无牌无证和超载、超速等违法违章现象随处可见。

  违法违章和交通事故,往往是一对孪生兄弟。2010年以来,光泽县刑事案件死亡1人,而同期因各种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16人,成为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县公安局局长杨南在司前乡调研交通安全工作时,了解到梅坪村小组时隔一年,在同一天同一地点发生2起摩托车相撞事故,先后导致3名村民死亡。杨南对此感到非常震惊,认为农村交通安全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在此背景下,一项以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监管为主要内容的“五四三”工作机制,就这样被“逼”了出来。

  对策:宣传与监管“两手抓”两手硬

  光泽县独创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五四三”工作法中的“五”,是指“五进”,即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组、进家庭;“四”是指建立“四个阵地”,就是建立派出所窗口宣传阵地、圩场宣传阵地、大篷车宣传阵地和流动警务车宣传阵地;“三”是指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即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

  “警务机制改革后,对原来的治安民警来说,抓道路交通安全成了主业。”杨南说,为了让治安民警在短期内掌握交警的业务,除了多次开展全警培训外,还采取原交警驻点各派出所面对面、手把手传帮带的办法,使他们成为“多面手”和全能警察。

  “五四三”工作法的核心就两个:一个是如何有效拓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面,让大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再一个,就是怎样有效加强路面监管,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对此,光泽县的做法是“两手抓、两手都硬”,主要采取点、线、面结合和城区、乡镇、村组共同推进的办法。“点”就是各派出所、农村每个圩场、各自然村户代表议事点,都设立了交通安全宣传点;“线”就是在国道、省道、县道和乡村道路沿线竖起大型宣传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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