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店主食杂店里设赌场 被判刑一年罚款6万
放着正经的食杂店生意不做,却动起歪脑筋,设置赌博机,非法牟利。如此经营,难逃法网。近日,福安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在食杂店内设置赌博机的案件,认定被告人雷某凤构成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0年8月至2011年6月16日间,被告人雷某凤在其经营的食杂店内,设置赌博机12台供人赌博,共非法获利人民币4万元。2011年6月16日15时许,福安市公安局在该食杂店现场查获上述12台赌博机,并当场抓获2名参赌人员及店员刘某莲。当年7月27日,被告人雷某凤向福安市公安局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雷某凤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固定场所设置赌博机供不特定人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闽东日报记者 王志凌 通讯员 王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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