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身份办证出国 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8月9日讯(记者 卢贤明 通讯员 王晓莹) 近日,上迳镇林某用妹妹的身份信息加套自己的相片,办理身份证、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前往澳门和多个国家,被市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09年7月10日,被告人林某为前往澳门赌博,用妹妹的身份信息加套自己的相片,在市公安局上迳派出所办理了居民身份证,并利用该身份证办理了护照及港澳通行证。2009年7月30日至今年1月7日,林某利用港澳通行证出境前往澳门4次,香港1次;利用护照出境前往澳门17次,柬埔寨7次,马来西亚4次,瓦努阿图2次。今年3月17日,林某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林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多次偷越国(边)境,其行为构成偷越国(边)境罪。林某犯罪后因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缴纳罚金,有悔罪表现,市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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