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消委会“叫板”消费潜规则

北落西门
2015-03-13 11:25:58

再过两天就到了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3·15”的主题是“携手共治,畅享消费”。谈到消费,不少市民都有这样的遭遇:在饭店被收取“开瓶费”和一元餐具使用费;购买汽车被要求缴纳代办费;快递上门时要求先签收后验货……这些人们在生活中时常遇到的消费潜规则成为法律法规之外的另一套行文准则和规范,侵犯着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打破这些商家所定下的霸王条款,近年来,市消委会积极履行《消法》赋予的职责,勇于探索,不断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采取倡议、呼吁、劝谕、跟踪、媒体曝光等方法,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叫停一元餐具使用费”“延迟宾馆12时退房时间”“推行快递行业先签收后验货”“叫停汽车4s店违规收取代办费”“叫停平板电视二次消费”“叫停餐饮行业最低消费”等挑战消费潜规则的行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赞许。

破行规

终结宾馆饭店行业12时退房行规

“如不续住,中午12点必须退房。”退房后,消费者只能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就餐。过去,这一行规,让广大消费者感到不便。

2012年,市消委会通过宣传劝导、签署承诺书、舆论监督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宾馆、酒店服务业退房环节秩序,顺应广大消费者的心声,将退房时间延迟到下午2时,使宾馆、酒店的服务更加人性化,让广大消费者更加舒心、放心消费。2012年底,全市共计783家旅游饭店签署承诺书,承诺延迟到下午2时退房。目前,全市宾馆2时退房工作覆盖率已达100%。

明规则

叫停平板电视“二次消费”潜规则

家电行业将平板电视的底座或挂架单独或另外售卖,强制消费者二次付费行为,违反了《消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2013年5月,市消委会召开倡导家电行业停止平板电视“二次收费”座谈会,向全市各家电经营企业发出倡议书,要求全面停止平板电视“二次收费”行为。全市消委会系统积极响应,通过劝谕函、走访、谈话等方式,截至2013年6月30日,全市131家家电企业签署《家电经营诚信服务承诺书》,承诺诚实守信经营,停止“二次消费”行为,叫停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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