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考研分数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规定

三叶秋
2015-03-13 17:52:0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复试规定

一、复试资格基本线

根据2015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成绩统计结果和各学科招生规模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线如下:

考试方式

报考学科门类
(专业类别)

总分

政治和外国语

业务课1和业务课2

备注

全国统考

(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哲学[01]

315

45

80

各学院可在不低于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学院的复试线和复试要求,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注:享受少数民族及照顾政策考生,单科不降分,总分降10分。

经济学[02]

355

55

95

法学[03]

335

50

95

教育学[04](不含教育硕士[0451])

320

50

170

教育硕士[0451]

310

50

85

文学[05]

365

60

115

理学[07]

300

45

80

工学[08]

315

50

80

医学[10]

310

50

170

管理学[12]

365

55

95

艺术学[13]

320

40

80

管理类联考
[1251]、[1252]、[1253] 

155

外国语45
管理类综合能力85

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00]mba且提前面试成绩为“ⅰ类”的考生,若满足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要求,亦可参加复试。

法律硕士联考[0351]

330

50

90

强军计划
单独考试

290

40

60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55

40

60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务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在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其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符合照顾要求的考生,若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复试线总分可降15分。

说明:初试各项成绩(包括总分、政治、外国语、业务课1和业务课2)达到报考第一志愿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即报考专业代码的前两位代码,如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所在学科门类即为08工学)我校复试资格基本线要求的考生,是否能参加第一志愿学院的第一志愿专业复试,请于3月10日后上网进行复试资格查询(http://yzb.buaa.edu.cn/)或向第一志愿报考学院咨询。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的查询方法相同。

二、关于复试

1. 复试工作由各招生学院组织进行,具体办法将在3月中旬左右公布,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网站。

2. 各学院可在不低于学校复试资格基本线的基础上,根据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规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学院的复试线和复试要求。

3. 我校各专业复试均实行差额复试,并对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请考生作好准备。详见各学院复试要求。

4. 复试考生均需要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时除需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校内调剂考生可以无复试通知书,但需向调剂学院提供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无需盖章):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出具的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格检查表(具体样式见招生简章附表,体检内容不得少于所列项目),注意需随体格检查表附各种检查的化验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4)应届生还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5)往届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 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 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全国统考、法硕联考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7)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及法硕联考的本科结业生、专科毕业生)以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具体内容届时咨询相关学院)。

(8)现役军人、国防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我校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需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我校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国防生等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书面向学院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其它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需书面向学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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