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泉州市石结构房屋改造完成投资超200亿元

三叶秋
2015-03-15 09:18:29

去年泉州市石结构房屋改造完成投资超200亿元

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推动下,去年全市——

石结构房屋改造完成投资超200亿元

本报讯 (记者王朝晖)记者近日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在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积极推动下,泉州市石结构房屋改造进展顺利,全市去年累计完成投资200.6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22.4%,累计拆除房屋5.96万栋、面积1807万平方米,平均拆除率109.3%。

泉州市盛产石材,取石建房的历史悠久,遍布全市各地的石结构房屋数量庞大。根据2013年年底的普查情况来看,全市共有石结构房屋621392幢、建筑面积1.61亿平方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泉州市石结构房屋改造工作,把石结构房屋改造作为提升全市综合防灾能力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发展工程来抓。

去年的市两会上,致公党泉州市委提出了《借鉴棚户区改造的成功经验 对泉州市石结构房屋改造的建议》,民进泉州市委提出了《关于科学规划和分期分批实施泉州市石结构房改造的提案》,台盟泉州市委提出了《关于全面启动泉州市石结构房屋改造工作 提升城乡防灾减灾能力的提案》;人大代表庄培忠提出了《农村危房改造的问题与对策》,这些都积极推动了这一工作的开展。

去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加快推进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五年工作计划》,明确今后五年泉州市石结构房屋改造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思路,对整个石结构房屋改造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内的石结构房屋进行成片改造;位于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石结构房屋鼓励采用成片改造,城镇规划区外的村庄户数在20户以上或占地面积10亩以上的,鼓励按现代住宅小区实施成片改造。城镇规划区外或规划进行成片改造但超过5年未实施的石结构房屋,允许其就地改造翻建。但严控新增用地,严控翻建规模;对于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土地尚未审批的,将结合翻建一并甄别解决。

据悉,市政府已将石结构房屋改造工作纳入其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绩效考评内容,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台投区管委会签订责任状,根据各县(市、区)确定的石结构房屋改造10%的目标任务和10个试点片区的改造工作,落实改造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和半年巡查制度,确保改造工作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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