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16项“大奖”助推旅游业发展
3月6日,宁化县出台16项旅游产业奖励实施细则,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开发旅游商品,鼓励本地旅行社大力拓展地接业务,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宁化县旅游业起步于1991年,经过多年的艰苦创业,旅游资源开发已经具备“一日游”规模,形成石壁客家祖地和天鹅洞群国家地质公园两大主景区。为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宁化县出台了奖励实施细则。 这16条奖励细则共涉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商品、本地旅行社拓展业务等3个方面。奖励包括对获批国家4a级、5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25万元等。对获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四星级、五星级旅游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50万元等。对在宁化开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获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评比的省“二十强”、全国“百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5万元等。开发本地特色旅游商品,并新获得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按发明专利每件5000元,实用新型每件2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1000元的标准奖励。除重大节日外,本地旅行社年地接境外游客达500人以上(含500人)的,再给予每人5元的促销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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