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费用收取指导意见出台 4种情形下警方承担拖车费

三叶秋
2015-03-17 11:53:29

不正确拖车致损

执法机关应补偿

执法机关委托其他组织、机构拖移车辆的,应当委托有法定资质的组织、机构。

拖移车辆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的,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拖移车辆费用。收取拖移车辆费用的执法机关或者其委托的其他组织、机构应向当事人出具法定票据。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移车辆造成损坏的,执法机关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车辆被扣留扣押期间

保管费由执法机关出

《意见》规定,因涉嫌交通违法行为而被扣留的车辆,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扣押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交通类刑事案件的涉案车辆,扣留、扣押期间的车辆保管费用(包含车辆停车费及管理费)由执法机关承担。而公路客运载客汽车超员、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重量,由此产生的转运超载乘车人的费用、卸载和保管超载货物的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执法机关扣留、扣押车辆的,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对被扣留、扣押车辆所载的货物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但因认定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处理交通事故,需要核实车辆所载货物重量、体积,以确认是否存在超载、超长超宽超高等交通违法行为,或者需要核实货物损失的,车辆所载货物作为涉案财物可以依法扣押。

扣留的车辆,当事人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依法解除扣留、扣押的,执法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领回被扣留、扣押车辆,车辆依法应当予以收缴、追缴、没收、销毁、强制报废的除外。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执法机关的通知时限的,执法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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