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欣鑫路 铁皮屋占道经营长达七八百米

三叶秋
2015-03-24 10:35:07

社区 需要协同 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针对这些现象,林口社区相关负责人柯文扬表示,欣鑫路靠近林口社区的铁皮屋是私人搭盖,与社区居委会、社区老人会无关,“需要协同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居委会对此无能为力”。

张前社区居委会何主任表示,在欣鑫路靠近张前社区位置,绿化带上的那些铁皮屋是个别人私自搭建出租。

管委会 已摸底调查 将联合整治

这些违章搭盖的铁皮屋要如何处理 记者采访了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给记者出示一份《关于开发区欣鑫路两侧违章搭盖的反馈》,文中称,欣鑫路两侧部分为林口社区的回扣地,该社区个别人员在回扣地建设铁皮房店面以供出租,满足日常需求。后来其规模不断壮大,张前社区也效仿林口社区,私自占用开发区绿化带摆摊设点进行营利。

管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从去年底开始,管委会已对林口、张前两社区的违章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组织对所有违章搭盖的固定铁皮房、移动铁皮房及临时搭盖帐篷业主下发自行整改通知书,“因为牵涉到两社区部分人员的利益,整治工作受到林口、张前社区一些人员的抵制,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接下去,我们会联合晋江市执法局、晋江市灵源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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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泉州市城市道路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包括“禁止擅自在道路上摆摊设点,开办市场”和“禁止擅自建设各种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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