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两孩”实施一年 并未出现生育高峰

三叶秋
2015-03-25 09:19:47

我省“单独两孩”新政实施近一周年。一年来,我市申请生二胎的情况如何 昨日,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截至今年2月底,我市范围内受理“单独两孩”申请2249件,其中已审批通过2247件,已出生635人,申请家庭仅占符合条件的27%。

市卫计委:并未出现生育高峰

据了解,目前我市范围内审核通过的“单独两孩”申请家庭仅占符合条件的27%,而延平区范围内受理“单独两孩”申请、并审核通过的比例则更低,仅占符合“单独两孩”申请条件的22%,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市卫计委发展规划科科长肖冠娇透露,“单独两孩”政策实施近一年来,我市并没有出现生育高峰。

“大多数家庭还是会根据自身条件,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生育二胎。”肖冠娇表示,我市二孩生育形势与全省形势相似,没有出现盲目跟风生育二胎情况,政策实施目前运行良好。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提出申请的家庭中,女方年龄集中在上世纪80年代出生,且多数是年纪相对较大的夫妇。据统计,全市范围内,女方年龄在30岁(含)以上的申请家庭有1557个,占比近七成。

想生的:孩子有个伴,利于成长

“政策一出来,我们就去申请了。现在宝宝出生都快满月了。”80后全职妈妈卢女士脸上洋溢着笑容,“孩子有玩伴,家长也不会都围着一个孩子转,这样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在企业工作的曾女士也认同卢女士的看法,一个孩子,长辈太容易溺爱了,生两个一方面孩子有伴,另一方面也可分散家长的注意力,这对孩子成长是好事。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符合生育条件的家庭,对政策的出台表示欢迎。他们普遍认为,如果只生一个孩子,将来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压力非常大。而成长有伴、避免溺爱、养孩防老等等,也是大部分想生育二胎家庭的重要理由。

采访中,还有部分目前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家庭,他们对生育二胎充满期待,“其实我们也想生,但目前的政策对我们还有限制,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放开生二胎。”市民李氏夫妇双方都是非独生子女,但他们非常希望“全面两孩”政策尽快出台,让他们也能享受生育二个孩子的待遇。

不想生的:经济压力大,精力不足

对于是否生二胎 不少符合条件的市民也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一方面他们心理渴望有两个孩子,但考虑经济等方面的压力,又让他们打了退堂鼓。

“自从政策开放后,我们就陷入了两难。父母希望我生,孩子也希望有个伴。”今年32岁的银行客户经理王女士很苦恼,“我们夫妻俩的工作压力都大,小孩生出来,你就得花时间、精力去培养,现在一个都忙不过来,再来一个实在是没办法,不如好好培养好一个孩子。”

随后,记者在延城各住宅小区内,随机采访了十对符合生育二孩的夫妇,而十对夫妇都表示想生二胎,但已提出申请的却仅有三对。优生优育、无力负担、长辈辛苦等成为不少符合政策家庭暂不考虑生育二胎的主要原因。

而老人对于生不生这个问题也有不同的看法。大多数老人都认为这是好事,孩子一个实在是太少了,符合条件的一定要生。也有部分老人对年轻夫妻不想生二孩表示理解,“年轻人经济负担重,多一个孩子生活质量明显下降,而我们老人也辛苦。”尚未退休的许阿姨每天下班后,就赶来帮忙带孙子,她给记者估算了一下,这个半岁大的孙子,平均每天花费在聘请看护、饮食等方面的费用就要近200元。许阿姨表示现阶段,实在是生不起第二个孩子。(吴建琼 黄佳畅)

(相关链接)

问:单位强行与女职工约定禁止生育二胎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答:根据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生育行为是女性公民的基本权益,用人单位应依法保障女职工的生育权。私自签订的不允许生育二胎条款,缺乏合法依据,应属无效。隐孕没必要,单位也不能以怀孕理由解聘员工。

问:符合法律规定的女员工生育二胎时,是否享受与头胎同等待遇 

答:除独生子女享受的特殊待遇外,其他待遇应与生育头胎一致。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女员工正常产检受保护,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单位无权扣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待遇,女职工由于特殊的生理原因,其在孕期的劳动权利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性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因女职工怀孕而对其进行歧视性管理,肆意降低其薪酬水平,侵犯孕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回答来自舜宁律师事务所陈平律师)(吴建琼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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