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柏权
庭审记录
被控行贿 牵出两名公安官员
昨日上午,52岁的刘柏权戴着手铐,身穿一件白色长袖衣和黑裤子,坐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的被告席上。
广州市检察院指控刘柏权为酒店桑拿业谋取不正当利益,从2005年开始行贿两名官员—原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副局长、政委邹文强,以及原东莞市常平公安分局局长叶进田。
据指控,2005年至2014年,刘柏权在经营东莞市几家酒店的过程中,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贿送时任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副局长、政委邹文强财物,共计人民币46万元、港币20万元。
增城吃荔枝搭上省厅官员
刘柏权是如何搭上邹文强的 刘柏权庭上供述,2005年他有一次在增城市吃荔枝时认识了邹文强。“我自己开酒店,公安厅没有熟人,就想认识一个人也好,就是为了以后行事方便。”
于是,刘柏权每年约邹文强到他的酒店吃饭一两次,春节和中秋节就送红包。“我想着礼尚往来,给个利是,我没想到是违法的。”刘柏权给邹文强的“红包”金额每次至少有3万元。
刘柏权还供述,给钱都在酒店给的,有时在吃饭时给,有时在酒店办公室,都是财务包好钱。至于红包的钱哪里来的,刘柏权称是年终分红留下一部分,从“酒店有限公司”财务那里拿的,其他股东都知道。
据邹文强证言所称,刘柏权送钱给他是因为他在省公安厅的治安局工作,刘柏权经营的酒店里面有些桑拿和夜总会也会存在涉黄的业务,给东莞公安查过。刘柏权想通过送钱跟邹文强搞好关系,让省公安厅少查他的酒店;或者他被公安局查的时候,能找邹文强出面解决,让他继续经营。
邹文强的专职司机梁某证言称,邹文强大约4次到过刘柏权的酒店,都是3个人一起吃饭,司机吃完饭会先下楼,邹文强和刘柏权留下继续聊;走的时候,刘柏权就会把钱拿给邹文强。离开的时候,刘柏权还给司机送钱,先后4次,一共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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