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ppp模式试点领域明确 投资金额1亿以上
优惠连连:享受总部经济优惠政策、税收优惠减免政策 令人关注的是,市级将给予ppp项目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 ——享受总部经济优惠政策。参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漳政综[2012]92号)精神,给予ppp项目享受我市总部经济的一系列优惠,在财税、建设用地、金融、工商行政、人才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项目贷款提供增信支持。根据ppp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逐步安排专项资金,成立风险池,为ppp项目贷款提供增信支持。同时,市级财政视财力状况,因地制宜,给予ppp项目前期费用补贴、资本补助等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并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项目资金补助。 ——税收优惠减免政策。 企业所得税方面: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依法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而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依法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流转税方面也可享受一系列优惠。如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依法统一按3%的税率减征营业税,风力、光伏发电等项目依法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