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闹分手 福清龙山司法调解探视权
本报讯 3月18日,福清龙山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非婚生子探望而引发的矛盾纠纷。 据悉,俞女士2011年在法国认识龙山街道郑某,在未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下同居,于2012年生下一子。回国后双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女方提出分手,孩子随男方生活,但因男方不让女方探望孩子导致矛盾激化。龙山司法所受理后,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有关法律知识,即未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同等权利,其父母也应该有同等的义务,且探视权法律赋予,不可剥夺。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女方可探视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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