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三明汽车租赁业 未来发展:亟待规范经营

孙一杯
2015-04-01 11: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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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相关部门统计,截至目前,全市现有汽车租赁企业145家,然而,只有三明闽通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三明优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办理了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天下行租车有限公司向永安、沙县和泰宁三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了经营报备并设立了代办点,其他汽车租赁企业,均未办理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

为何我市这么多的汽车租赁企业没有办理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呢 日前,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

历史原因:

成立在前,规范管理在后

“十年前,我在工商部门办理了汽车租赁营业执照后,去交通部门办理经营许可手续。记得当时接待我的人说,你们要办这个手续不在我这里办。就这样,我就做起了汽车租赁业务。”列东路路通汽车租赁服务公司老板张强生这样说。

记者走访了梅列、三元两区14家汽车租赁服务公司。从他们经营地点的墙上,只看到挂着工商营业执照,没有交通运管部门颁发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这些业主告诉记者,他们经营汽车租赁业务少则五六年,多则十几年。他们当时只要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就可以进行汽车租赁业务。

这些经营业主的说法,记者在市运输管理处城运科得到了证实。城运科负责人说:“2014年1月1日起,《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此前,汽车租赁经营行为确实没有任何一个单位和部门管理,可以说是处于一个行业‘监管难’的状态。也就是说,现在的汽车租赁企业是成立在前,全面规范管理在后。”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说:“去年以来,已摸清了辖区汽车租赁行业的‘家底’,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有11家,其中正在办理许可申请的企业6家。全市共有租赁车辆388辆,大部分车辆都是个人挂靠在租赁企业,租赁车辆普遍存在车辆档次较低、车型较小、未喷涂统一标识的现象。”

现状:

各家业主均在等待观望

《条例》正式施行已一年多了,按照相关规定,我市有关部门对汽车租赁行政许可条件、申请文本、工作流程、证件发放、档案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和设置。

市里相关部门这么大的力度全面规范管理汽车租赁企业,但至今为何有141家汽车租赁企业,还未办理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分析说,究其主要原因:

首先,当地汽车租赁企业规模较小,经营者实力有限,相当一部分租赁企业采取收取介绍费,为社会闲置车辆提供信息的方式经营。而挂靠车辆的所有人出于各方面原因的考虑,不可能将车辆过户到租赁企业。因此,绝大多数经营者难以达到租赁许可要求。

其次,根据2014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汽车租赁服务规范》规定,6年以上的车辆不宜从事租赁,而目前我市从事汽车租赁业务的车辆,其车龄大都在6年以上。如果准入条件要求车龄在6年以内,租赁企业成本负担将大大增加,绝大多数租赁企业将无法继续经营和生存。

再次,目前大多数汽车租赁企业和个人的车辆在公安部门登记的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性用车”,保险费较低,如果车辆过户到租赁企业,那么车辆的使用性质也要变更为“租赁经营”,保险费用将变高,相应的经营成本也会增加,而且车辆的成本在短暂的6年经营期限内无法收回又要更新。

三元、梅列两区交通运管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辖区汽车租赁企业日子也不好过,随着老百姓自购车辆的增多和汽车购买可以进行银行按揭贷款,整个汽车租赁市场处于一种薄利无序竞争状态。如果要按照《条例》的要求,现在,绝大多数汽车租赁企业达不到要求,面临着要么被取缔,要么创造条件申办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都处于等待观望状态。

按理说,保险公司巴不得有更多的车辆投保,但实际上,商业保险公司大都不愿接受汽车租赁企业车辆投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商业保险业务员表示,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和公益事业,也要考虑到盈利和风险因素。汽车租赁车辆投保业务量越大,风险越大。

某租赁企业老板沈先生坦言,车辆一旦办理了租赁经营许可证后,行驶证上的名称,也要相应地变更为汽车租赁公司。这样如果车辆拿去卖的话,不仅更没人要,而且价钱会低很多。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能不办就不办,能过一天算一天。

发展方向:

汽车租赁亟待规范经营

3月17日,记者在市区随机采访了27位市民,他们对汽车租赁行业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如果同样的租车,我肯定会选择租赁有经营许可企业的车”;“租私家租赁企业的小车,万一出了什么事情的话,更没有保障”……

三明市闽通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是我市第一家办理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在谈到申办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时,该公司管理人员李功明说,公司是从长远的发展眼光考虑的,随着公务车辆的改革,汽车租赁业务会随之增多。因此,公司除了原有的3部小车外,还一次性新购买了9部东风悦达起亚小车。我们公司租赁车辆每部仅相关保险费用这项的支出就近两万元,而如果未办许可证,租赁车辆相关保险费用不会超过4000元。当然,如果我们公司的租赁车辆一旦有出险或理赔相关事项时,也就更有全面规范的保障了。

市运输管理处城运科负责人说,按照《条例》,从目前汽车租赁市场秩序来看,可以说是无序竞争,全面规范经营是迟早的事情。考虑到历史形成的特殊原因,会给不规范经营的汽车租赁企业一个准备适应的过程,但时间不会太久。”

针对当前我市汽车租赁经营执法监管存在的一些困难,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提出了他的建议:对符合汽车租赁经营条件的,应积极支持帮助促进达标并办理租赁经营许可;对于条件不够且又有意向从事汽车租赁的,市里有关部门出台优惠政策,提出整合兼并建议,办理股份制汽车租赁企业;对不符合汽车租赁经营条件且不想进行整合的汽车租赁企业(包括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市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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