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到底偷逃税款多少?权威结论来了,数额超过想象
由于阴阳合同牵涉到偷逃税款问题,范冰冰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进入公众视野了。她到底有没有偷逃税款,又偷逃税款多少,一直是个谜团,尚未得到官方的最终确认。 10月3日,范冰冰偷逃税款案有了最新进展。据新华社发布的权威消息称,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偷逃税款过亿,这数额绝对超过常人想象——这不是一个大型企业,而只是一个艺人,或者一个艺人的工作室而已。由此可见推断,如果范冰冰这种偷逃税款的现象不是个案,那么,国家流失的税款将是天文数字。 关于范冰冰偷逃税款的问题如何处理,新华社消息称,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偷逃税款过亿,范冰冰会不会受到刑法追究呢?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如果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因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如果她能够在确定的时限内将经税务机关定性为偷逃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缴纳,则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超过规定时限不缴纳,则税务机关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追究。 身为艺人,要靠作品说话,决然不能荧幕上光鲜现实中龌龊。赚钱固然重要,但是,诚如古人所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尤其是对公众有着强烈示范作用的艺人明星,更应看重自己公众人物的社会形象,既不能不顾职业操守,也不能逾越法律底线,否则,多年积累起来的财富与声誉,均将在法律面前轰然倒塌。 10月3日12时,范冰冰通过微博就偷逃税道歉,表示对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完全接受。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