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出租汽车市场整治 严查重点区域实行责任划分

孙一杯
2015-04-03 09:35:19

昨日,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继续上路,开展出租汽车市场及非法营运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从4月1日至5月31日。主要是查处经营权使用到期,未在规定期限退出营运市场的、未粘贴正常营运标志的出租汽车违法经营行为;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议价、营运途中甩客、无故绕行等违法行为;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违法行为;未取得客运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

此次整治重点区域为中心城区、主要公路干线、汽车站、火车站、码头、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旅游风景区、新建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在重点区域实行责任划分。此外,各执法部门还要有针对性开展非法营运客车主要聚集点及出租汽车违章行为多发区域的打击和整治工作。

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协助并参与交通执法部门调查取证;依法打击套牌、假牌、无牌客运车辆,“克隆”出租汽车;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依法予以扣留并按规定进行强制报废;对执法过程中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协调属地公安部门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湄洲日报 吴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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