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六措施严防清明期间森林火灾
本报讯 针对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严峻形势,福清市采取六大措施遏制火灾事故。 清明节前夕,福清市召开森林防火工作动员会议,采取六大措施,全面部署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镇(街)主要领导要在岗在位,负责林区森林防火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各镇(街)、各村(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印发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进行全方位多层次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森林公安和林业执法大队要深入林区、坟墓集中区巡查,严禁将火源带进山;清明节前后3天,市林业局、市森林公安分局和各镇(街)取消假期,镇(街)村(居)干部和护林员对各进山路口实行重点守护,对所有携带进山的东西都进行火源检查;森林公安分局要全力以赴,各派出所全力配合,查办森林火灾案件。 据悉,清明节期间,全市共侦办森林火灾案件5起,行政拘审违法人员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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