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启动

孙一杯
2015-04-08 15:56:22

4月7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宁德市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启动,与往年不同的是,根据教育部开展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精神,被国家评定为“优课”的可视同一次省级公开课,省级评定为“优课”的可视同一次市级公开课,依此类推。

评审条件明确,在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委托举办的教育教学培训班上授课,可相应视同省、市、县级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上一次参加评审未获通过,本次评审又申报的,应有新的教育教学成果。

评审范围包括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具备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教师职称,其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其中,我市推荐参加评审的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小中高”)人数控制在65名。

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申报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职务评审简明表》等,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填写内容应与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记者 叶陈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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