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新闻网讯(张海洲)“我斥责他,室内公共场合不能吸烟,他居然拿烟头烫我手臂。”8月10日,市民沈女士向记者反映,称在网吧制止一名男子在室内公共场合抽烟,遭男子恶意烫伤。
8月9日晚,沈女士在温州商城时代网吧上网,其身边坐着一名20几岁年轻男子。据沈女士称,该男子在她身边不停的抽烟,嘴里吐出的烟雾不断飘向沈女士的座位。
“一开始,我强忍着刺鼻的烟味,有几次我刻意做了掩住鼻子的动作,还咳嗽了几声,希望他明白我收到他的影响了。”沈女士称,自己的做法不仅没引起对方注意,还遭了对方白眼。“当时正好是网吧生意的高峰期,没有空余座位了,我只好忍着。”无奈之下,沈女士只得强忍刺鼻的烟味,希望该名男子早点下线离去。
然而,就在该男子再次拔出香烟准备过烟瘾时,忍无可忍的沈女士转身当面斥责男子,称其在公共场合吸烟的做法缺乏公德心。怎料,沈女士的行为激起了男子的愤怒。
“我和他开始争吵,他开始骂粗口,我没理他,找身边市民评理。”就在沈女士争取身边市民支持时,该名男子突然将烟头掷向沈女士,致使沈女士左臂烫伤。
男子烫伤沈女士后,自知理亏,趁市民帮助沈女士检查伤口之际,仓皇逃走。随后,沈女士在好心市民的陪同下前往医院治疗被烫手臂。
据悉,早在2011年,中国卫生部已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细则内容新增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据了解,目前我市各大网吧均在场所内设置了醒目的禁烟标语和警示语,但我市仍有不少“瘾君子”无视禁烟标语,依旧在公共室内场地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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