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东南快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昨日,省纪委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2015年3月8日,寿宁县清源中学教师曾奶祥未按规定申报乔迁酒宴事宜,在清源乡外韦村山头湖自然村操办乔迁酒宴。清源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韦茂生对曾奶祥未按规定申报乔迁酒宴事宜不报告,不制止,不查处。寿宁县纪委监察局对韦茂生给予党纪立案查处,并建议县教育局依照相关规定对曾奶祥作出行政处分。 古田县文明办工作人员因违规接受被考评单位安排的同城吃请,该办主任丁学昭、副主任郑建凯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主任科员余祖健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县文明办其他相关人员和宴请单位负责人等11人被分别给予效能告诫、诫勉谈话、诫勉教育处分。(记者 吴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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