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鼓吹“采阴补运” 引诱对方卖淫获刑
与朋友闲聊,得知对方最近赌博老是输钱,便提议“采阴补运”(即通过与女孩发生关系来消除霉运,是一种愚昧、迷信说法),并积极引诱、介绍他人供其朋友嫖宿,从中牟利。经漳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4月3日,县法院以林某成犯引诱、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2月份,李某在朋友林某成开的足浴店泡茶聊天。林某成得知李某最近赌博输了不少钱,便向他宣扬嫖娼可以“采阴补运”“去财消灾”,李某听后觉得很有道理,便同意。同年2月28日至3月20日,林某成让其伙计黄某介绍陈某与李某在漳浦县“闽通商务酒店”房间内卖淫1次,“宜庭精品”酒店房间内卖淫两次。案发后,李某成出逃,后于2014年10月17日被民警在绥安镇抓获。(黄文宝 谢敏 韩魁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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