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共有成员28名。管委会审议通过了《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宁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宁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关于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状况分析报告》、《关于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算及收益分配情况》、《关于2014年度宁德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安排》。 管委会办公室地址: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三层,联系电话:0593-2913576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宁德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6个科室(综合科、计财科、归集科、运作科、稽查科、信息科),下设1个营业部、9个办事处(蕉城、古田、屏南、周宁、寿宁、福安、柘荣、福鼎、霞浦等办事处)。 中心网站: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址:http://www.ndgjj.com 网上服务:网上查询、12329服务热线、信息公开、咨询投诉等。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管理部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时间及电话详见后表格)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兴业银行。2014年,全市实缴单位3767家,实缴职工15.1万人,缴存18.33亿元,同比增长19%。当年新开户单位277家,新开户职工0.34万人,净增单位235家,净增职工0.68万人。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94.56亿元,缴存余额53.4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4%、21%。 (二)提取 2014年,提取9.0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个百分点,占当年缴存额的49%,比上年同期减少7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41.1亿元,同比增长2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兴业银行,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201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134笔12.3亿元,同比减少5%、9%。截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29万笔80.94亿元,贷款余额42.38亿元,同比增长7%、18%、15%。个贷率为79%(个贷率:指年度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年度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比上年同期减少4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4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 2014年未购买国债。当年兑付到期国债金额1亿元,期末国债余额为零,比去年同期减少1亿元。 (五)资金存储 截至2014年底,市中心及下属10个办事处(营业部)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兴业银行等各委托银行的结余资金存款为12.62亿元。其中,活期存款0.19亿元,协定存款2.36亿元,1年以内定期存款(含)9.47亿元,1年以上定期存款0.6亿元。 (六)其他 截至2014年底,资金运用率79%(资金运用率: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与缴存余额的比率),比上年同期下降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21846.37万元,同比增长26%。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收入2025.0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7742.62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639.20万元,增值收益存款利息收入439.48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11628.15万元,同比增长18%。其中,支付缴存职工账户利息支出10881.12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92.6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429.75万元,其他支出124.65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1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0218.22万元,同比增长36%。增值收益率1.85%(增值收益率:指增值收益与月均缴存余额的比率),比上年同期增加0.19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002.1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125.04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125.0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7091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7091万元。截至2014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951.21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8672.4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4年,管理费用支出696.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0.78万元,公用经费148.69万元,专项经费57.4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