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建小区无法按期交房 业主担心成烂尾楼(图)

黑大大大帅
2012-08-15 09:26:14
杨洋 摄
杨洋 摄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杨洋 实习生 洪艳艳) 新建的小区由于电厂的工业供热管道经过而无法完工,开发商声称土地开发使用权在上世纪90年代已获批,而电厂也手持批文称管道规划建设合法合规,双方因此扯皮不休。

  最近,同安阳光美郡小区业主们很受伤,辛辛苦苦挣钱买的房,交房日期已过,却突然延期。担心房子会成为“烂尾楼”,业主方先生为此向本报热线8080000求助。

  交房日等来延期通知

  业主方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10年10月购买了阳光美郡的房子,当时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时限是2012年6月30日。可好不容易熬到了交房期限,却等来一纸延期交房通知。通知称,由于同集热电厂的管道阻碍了小区施工,故延期3个月交房。

  昨日,记者来到阳光美郡小区,方先生带着记者来到小区西南角。记者看到,一条巨大的黑色管道,从小区外跨过围墙,在地面上走了一二十米后,钻入地下又延伸了约20米后,才从小区内离开。

  据介绍,这是不远处的同集热电厂的输热管道,从热电厂输出的热蒸汽,供应到下游的多家企业。

  最近,业主们就延期交房一事正找开发商讨说法,大家希望开发商赔偿损失,其次是希望9月30日能如期交房。“不过,现在看来是遥遥无期了。”方先生失望地说。

  开发商称将依约赔付

  小区工程施工方现场负责人陈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小区楼房主体已基本完工,装修工程正有条不紊进行,不过由于供热管道的阻碍,总面积7600平方米的地下室约有700平方米无法施工,此外还有小区的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备无法施工和安装。因此,工程现在无法通过验收,他对此也很无奈。

  阳光美郡小区的开发商———厦门同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熊先生称,由于开发商和施工方自身原因导致延期3个月交房,会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向业主进行赔付。

  熊先生表示,他们将把自身能力内的工程,在9月30日前做完。由同集热电厂的管线导致的违约,他们也无能为力,届时只能建议业主走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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