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一女周旋三男间 涉及骗婚诈骗罪被判四年刑

微义唤潮
2015-04-22 10:18:26

交第三个男友: 修成正果 登记结婚生一子

实际上,在从林某榜家中出走前,林某娥与阿树(化名)交往了,那是2012年11月间。

相识后不到一年,在与林某榜还藕断丝连的情况下,2013年10月10日,林某娥与阿树登记结婚。2013年9月1日,林某娥生下了一个男孩。2014年7月间,林某娥被查出再次怀孕。

其实,易某忠和林某榜在与林某娥失联后,就尝试用各种办法与她联系,尤其是林某榜。

林某榜家里经济一般,结婚的10多万元,很多是找亲戚借的。当时,他以为婚一结,林木兰能把嫁妆拿出来,还了借款。可是林木兰经常无故失踪,他和母亲多次找林木兰要钱,林木兰为了稳住林某榜,分几次退还了41490元。对其他的钱,林木兰找各种借口不给。

后来,林某榜报案。林木兰因此被抓。此时林某榜和易某忠才知道,所谓的林木兰、林兰兰的真实姓名叫林某娥,而他们也才知道,林某娥在交叉的时间里,周旋在不同男人间。林某榜才知道,林某娥跟他结婚是假的,怀孕也是假的,林某娥带“儿子”回家为他母亲祝寿也是假的,这个孩子是林某娥找朋友借来的。

犯诈骗罪 一审被判刑四年

日前,林某娥因涉嫌骗婚及诈骗罪,被德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庭上,林某娥说,自己最终不想跟林某榜结婚,是因为林某榜有眼疾。那本房产证,是她通过路边小广告找人做的,“骗骗林某榜而已”。她还称,干爹老郑不知道她骗林某榜的钱,因为那些聘金干爹一分不少都给了她。

经审理,法院认定,林某娥骗了易某忠和林某榜合计107310元。近日,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林某娥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

据悉,在与易某忠交往前,林某娥已经有过一段婚姻,并生了个女儿。早在2002年,当时才19岁的林某娥就因盗窃罪被判刑,2009年,她又因诈骗罪被判刑一年。

检察官说,林某娥是利用乡下大龄男青年想结婚的心理,实施诈骗。

登录 评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