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人民调解员林强:为弱势群体维权撑腰

黑大大大帅
2012-08-15 09:45:08

为弱势群体维权撑腰

——记福州市优秀人民调解员、江阴司法所所长林强

林强在调解纠纷_调整大小.jpg

林强(左三)在调解纠纷

  “请你们一定要为我做主,帮我主持公道呀!”7月28日,民工吴某的家属一进江阴司法所的门就哭喊着,所长林强闻讯后,赶紧请她先坐下,喝口水不要激动慢慢讲。在了解到这起工伤事故的症结在于赔偿金后,他立即打电话联系工地负责人,请对方来所里见面调解。

  “发生事情后公司没有推诿,也及时送伤者去救治,还是挺负责的,我们做人要将心比心,你看赔偿金额有没有商量的余地 ”在等待对方答复的时间里,林强耐心地做伤者家属的思想工作。接着,他又单独约公司方面谈话,希望他们能多从民工方考虑,提高赔偿金额。最后,双方达成协议,雇主一次性赔偿吴某13万元。

  送走双方当事人,林强吩咐所里的工作人员做好下午走访社区服刑人员的各项准备工作。接着,又打电话联系另一起纠纷案子……

  “不论是邻里纠纷,还是赔偿纠纷;也不论是社区矫正,还是安置帮教,都需要我们带着一颗真诚的心去工作,只有用自己的真诚才能换来当事人真诚的心,才能了解当事人最真实的想法,也才能真正解决问题,使司法行政工作真正成为和谐社会的‘助推器’、突发矛盾的‘灭火器’、干群关系的‘融合剂’”, 这是林强在2011年福州市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报告会上演讲时说的一段话,而他也是这样履职的。

  林某和魏某在江阴镇的一家公司上班,在一次疏通管道作业时,两人先后被污水管道井内不明气体熏倒。事发后,公司立即将两人送往医院抢救,但最后还是因中毒时间过长抢救无效去世了。原本两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家属非常的伤心,拒绝遗体火化,要求公司赔偿每位死者一百万元人民币,否则集体上访。而公司方则回应只能赔偿每位死者的家属20至30万元。此时正值“5.17海交会福清专场”即将开幕之际,时间节点敏感,若处理不当,从小处讲将影响开发区的形象,从大处讲将影响全市的形象。接到调解任务后,林强心感压力,细心地为家属们安排好食宿,陪在招待所耐心听他们哭诉,劝慰他们节哀顺变,并适时请他们以死者为大早日入土为安。回头林强又找公司方,从法、理、情入手,希望他们多为死者家属考虑,如果走法律渠道则多花时间又对公司声誉不利。

  林强的真情感动了双方,在经历了整整两天的“赔偿拉锯战”后,双方达成协议:由该公司一次性赔偿每位死者的丧葬补助、死亡赔偿金等费用48万元。“这类在敏感时间节点发生的纠纷,对于我们司法行政工作绝对是一种巨大的压力和考验。”接受采访时,林强说,入这行十多年来,在调解过程中,难免被拒绝被误解甚至被辱骂,但是看到纠纷得以顺利解决,防止了事态扩大,消除了不安定因素,还是觉得很值得了。

  13年来,林强始终坚持扎根基层,诚心做群众纠纷的调解员,为弱势群体的事儿“跑断腿,磨破嘴”。该所的工作人员陈斌告诉记者,自己刚参加社区工作不久,有时碰到调解时双方怎么也不听劝,总会没耐性甚至会发火,但是事后林所长总是和气地教导他们,调解工作的本质就是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就是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构建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就需要基层司法干部用真心去对待,用真情去化解一个个矛盾纠纷。陈斌说:“就是本着这样的想法,现在,想要发火的时候,我就不断地告诉自己要有耐心、要用真心。”

  在完成一宗宗纠纷调解的同时,林强还带领他的团队做好法律宣传工作,每年举办两次以上由全体镇干部和村主干参加的法制培训班,并定期安排司法所干部到中小学校去上法制课,不断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创造了人人懂法、个个守法的治安环境。通过政治思想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林强建立了一支业务能力较强的村级调解员队伍,增强了解决矛盾纠纷的一线力量。

  在他的带领下,5年来该所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15起,化解各类纠纷隐患186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连续多年未发生因调解不当或不及时引发的自杀凶杀案件、集体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司法所连续多年获得“福清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还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2011年,林强个人还受到司法部的表彰。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林强并没有骄傲自满、固步自封,至今仍然一如既往地守望着这份“责任田”,而他和他的团体就是那勤劳的耕者。

登录 评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