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之名陈硕分析存在合理怀疑 葛大杰重新审视案件
许子蒙交代前段时间他的车内被盗过,只是没办法证明东西就是在他租用停车位的那个停车场丢的,而且车也没有被撬的痕迹,想着一千多块钱不多,也就没有报案。许子蒙还提到停车场的大姐很奇怪,一直劝说他报案。陈硕和老丁来停车场打听情况,问一个月前是否有车失盗的事情,结果停车场的侯先生却很是可疑。陈硕有一种预感,这次许子蒙能不能起死回生,就看他们能否在停车场挖到什么料。 曙光再次检查了许子蒙的车,想要找到有没有可能在车里留下那段绳子的纤维,只是并没有什么发型。葛大杰仔细研究了案卷,他听妻子说过许子蒙有洁癖,东西从来不会乱摆放,因此不可能会用那么脏的绳子作案。 曙光认为这就一次蓄意的谋杀,而许子蒙对葛晴的恨已经到了无法排解的地步,什么都可能发生。葛大杰还是觉得有问题,许子蒙的作案动机和时间,还有那间屋子有没有外人进入。曙光指出葛晴的指甲里有许子蒙的血,而许子蒙的车上也有葛晴的血,现在所有的证据都指向许子蒙,他就是唯一的犯罪嫌疑人。 听了曙光的话,葛大杰提起当年他也是坚持许志逸是唯一的犯罪嫌疑人,最终却是办错了案。葛大杰一直希望曙光和葛晴结婚,问曙光后来没有接受葛晴是什么原因。曙光解释是把葛晴当成亲妹妹,两人太熟了不可能产生那种感情。曙光还找过葛晴,但葛晴认为他是嫉妒许子蒙,为了避嫌,在这之后他就没再关心过葛晴。 葛大杰直言曙光是因为对葛晴的死有内疚感,然后把这种内疚转移成对许子蒙的偏见。在许志逸的案子被证明是错案后,葛大杰一直在反思,干了这么多年的警察,怎么会办了这么大的错案,后来他想明白主要是因为对许志逸的偏见,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许志逸造成了好兄弟仇慕的死。葛大杰不希望曙光因为对许子蒙的偏见而影响了判断,重复自己曾经的错误。 虽然现在证据确凿,但葛大杰还是觉得有不对劲。曙光也怀疑过,但他还是坚信这个案子就是许子蒙干的。葛大杰提醒曙光,一定要抓到杀害葛晴的真正的凶手。 许子蒙的案子很快就要开庭了,可邹桐一直联系不上陈硕,急得不行。这天陈硕主动联系邹桐,邹桐去陈硕家中。陈硕给邹桐看他和老丁这几天的成果,这么一分析,案子的疑点很多,存在合理的怀疑。邹桐看完资料后,发现陈硕竟然睡着了,贴心地给陈硕盖上被子,还帮忙打扫整理了家里。 陈硕写了案件的分析,邹桐专门跟葛大杰他们一起探讨。邹桐坚持许子蒙是不可能用钢锤行凶,当时他们在客厅产生了激烈的争吵,没必要还跑到厨房去拿钢锤。曙光因为偏见,认为许子蒙是需要看到血才能感受到报复的快感。 邹桐指出凶手对葛晴有刻骨的仇恨,所以才一锤就要了葛晴的性命,然后再补了八锤,但她认为许子蒙完全没有行凶的动机。许子蒙的心里对葛晴有深深的内疚,接触后发现葛晴是个善良无辜的女孩,这也是许子蒙一直没有跟葛晴同房的原因,在许志逸被平反后,要要结束这段婚姻所以提出离婚,还把所有能给葛晴的全部给了,他心里只有内疚对葛晴没有仇恨。 葛大杰认为钢锤当时就不在厨房,因为葛晴没有安全感,总会在房间放着类似武器的东西防身。邹桐又提出毛巾和尼龙绳子是本案最大的疑点,昭示着本案很可能存在第三个人。邹桐还提起许子蒙对律师说离开家时间是九点到十点半,这段时间里完全有另外一个人进入家里杀死葛晴。 葛大杰想过这个问题,但他太了解葛晴不会给陌生人。邹桐讲到了一个例外,新婚夜,葛晴情绪激动中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也没看猫眼,只是听到敲门声就开门把她拉了进去。邹桐认为那天葛晴跟许子蒙吵完架,情绪正激动,听到敲门声就毫不犹豫地就开门了。 邹桐不相信许子蒙是凶手,也不希望十七年前的悲剧重演。曙光认为邹桐是对许子蒙还有感情,才会对许子蒙有罪的证据视而不见。葛大杰相信这个案子存在合理的怀疑,所以他们要穷尽一切可能去证明,或者是用排除法找到第三者,打算重新审视这个案子。陈硕原本还想把这一炸弹在法庭上爆炸的,假装生气埋怨邹桐把他出大名的机会给夺走了。 许子蒙的案子正式开庭,因为十七年前许志逸的错案影响引得社会大众十分关注。葛大杰和妻子去旁听,妻子看见许子蒙的姥姥披着白布对着媒体说许子蒙是被冤枉无罪而特别伤心。葛大杰安慰妻子,在法院没有宣判之前,许子蒙是无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