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500多艘渔船将进港封网 5月起进入伏季休渔期
5月1日起,全市2500多艘渔船将进入一年一度的伏季休渔期。伏季休渔期间,市民若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电话举报。其中,市级举报电话为0593-2768605、0593-2768607。 日前,市海洋与渔业局印发了《宁德市实施2015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方案》,明确宁德市北纬26度30分以南海域从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北海域从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所有拖网、围网、杂渔具作业(桁杆虾拖、灯光围网或单船无囊围网、灯光敷网或船敷箕状敷网除外);5月1日12时至7月1日12时,全市海域禁止灯光围网或单船无囊围网、灯光敷网或船敷箕状敷网作业。5月1日12时至7月16日12时,全市海域禁止张网作业。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全市海域禁止刺网、桁杆虾拖和笼壶作业;兼作不同作业类型的渔船,凡其作业类型之一属伏休对象的,均应进行伏休。兼作不同作业类型且均属休渔对象的渔船,休渔时间从最早的作业开始至最晚结束的作业为止;钓具作业暂不休渔。 据介绍,所有休渔渔船应当在休渔前回到渔船所在地的港口、码头或澳口休渔。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禁止异地伏休。休渔渔船的渔具在休渔期间应捆扎、搬离渔船进库或封存于船舱等固定位置存放;需修理的渔具应在修理完毕后立即进库或封存;具备条件的地方,渔具与渔船应当分离。所有渔船不得携带休渔作业渔具进入休渔海域。除维持日常生活需要外,休渔渔船在伏休期间不得擅自加水、加冰、加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运输、销售违反休渔规定捕捞的渔获物。(记者 吴宁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