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名誉权案胜诉 被告曾指责其“调动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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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7 09:06:16

判决书

5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王宝强与范立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范立在其本人微博账号“粒不再”中向原告王宝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律师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4万多元。

在判决书中,王宝强诉范立用昵称为“粒不再”的微博账号,分别在2016年8月6日、2018年8月16日、2018年12月2日发布了三条侵犯王宝强名誉权及隐私权的内容,并捏造王宝强利用公众人物身份,调动水军、煽动网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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