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皇妃李玉琴生平简介及怎么死的

眉长江
2015-05-03 20:42:54

李玉琴(1928年7月15日—2001年4月24日),祖籍山东,生于长春市一户普通人家,1942年考入伪满新京南岭女子优级学校。第二年,年仅15岁的李玉琴被选入伪满洲国的“皇宫”中,并被伪满洲国“皇帝”溥仪“封”为“福贵人”,这是溥仪的第四位妻子。1957年5月与溥仪离婚,次年和当时在长春广播电台的一个工作人员黄毓庚结婚,重新建立起幸福美满的家庭。2001年4月24日,李玉琴在长春病逝,享年73岁。

《末代皇帝传奇》李玉琴剧照

李玉琴生平简介

谭玉龄死后,吉冈向溥仪又提前议,并给溥仪找来不少日本女人的相片,让溥仪选择。溥仪害怕自己的私生活会让日本人知道,便推托说:“谭玉龄尸骨未寒,暂时不想结婚。”后来,在60多张伪满中、小学校的女学生照片中,溥仪选中了李玉琴。因为李玉琴才15岁,从照片上可以看出她的天真、单纯和幼稚,这正是溥仪所需要的。

李玉琴被册封为福贵人,溥仪看着胖乎乎的玉琴说:“以后遇到什么不吉利的事情,用你的福就可以克住了。”李玉琴出身贫苦,入宫以后,常常被人看不起。溥仪为了控制她,首先订出了让她永远不能翻身的21条,主要内容是:必须无条件地遵守清王朝的祖制;一切言行都要顺从溥仪,即使和父母通信也要先得到批准;必须忠实地伺候溥仪一辈子,思想上偶然起了不该起的念头,也要立即请罪;不许回家和亲人见面,不许私蓄一分钱,不许打听外事,不许愁眉苦脸等等。溥仪让她亲手抄写“笔据”,在佛前立誓后焚烧,让她终生为自己承担义务。

溥仪高兴时就让李玉琴唱歌给他听,或是做体操给他看,不高兴时就申斥她,用笤帚打她,发完脾气还要捧出“21条”不许愁眉苦脸,强迫她破涕为笑。日本投降以后,随着“满洲帝国”的垮台,李玉琴生活在溃逃、流离和动荡的日子里。1945年8月,李玉琴随溥仪出逃到通化临江县大栗子沟,此后,李玉琴经历10个月的辗转迁徙,于1946年6月落脚于破落皇族溥修在天津的家中,直到1953年回到长春娘家,继续寻找溥仪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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