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送改革“大礼包” 25项措施支持福建自贸区发展

眉长江
2015-05-06 11:32:35

五大方面 25项举措

创新海关监管制度8项

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 3项

支持新兴贸易业态发展 5项

支持闽台经贸合作 6项

培育法治化营商环境 3项

厦门日报讯(记者 崔昊)记者昨日从厦门海关获悉,为更好地贯彻“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促进外贸发展转型升级,探索闽台经济合作新模式,海关总署近日出台5个方面共计25项支持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发展措施,其中“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创新监管查验机制”等促进贸易便利化措施被列为重点。

记者了解到,支持措施主要分为五个方面:一是创新海关监管制度,主要包括全面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落实“三互”提高通关效率、创新监管查验机制、创新加工贸易监管制度、创新企业管理制度、推进海关税收征管方式改革、试行企业“主动披露”制度等8项措施;二是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主要包括实施内销选择性征税、加快特殊监管区域整合、推动区内外联动发展等3项措施;三是支持新兴贸易业态发展,主要包括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开展研发设计、检测维修和服务外包业务试点、支持开展期货保税交割、支持开展保税展示、支持融资租赁业务等5项措施;四是支持闽台经贸合作,主要包括促进对台贸易便利化、支持航运业务发展、支持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平潭建设闽台合作窗口、支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提升两岸海关合作水平等6项措施;五是培育法治化营商环境,主要包括依法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开展风险防控、打击走私等3项措施。

据厦门海关人士介绍,厦门海关将在海关总署25项支持措施的基础上,结合福建自贸试验区的实际情况,先行先试,不断丰富和完善支持措施,细化相关监管办法,力促福建自贸试验区健康跨越发展。

登录 评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