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政策支持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建设

眉长江
2015-05-11 10:24:18

泉州市支持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建设

政务系统和支柱产业将先享“云生活”

本报讯 (记者 郑意凡)市政府日前出台政策,支持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下简称信息产业园)建成我省大数据产业重点园区和“数字福建”重要承载基地,并争取列入国家规划,成为国家东南部大数据基地,以及辐射台湾及东南亚的离岸数据中心。

未来,泉州政务系统和支柱产业都将加快大数据开发应用,“云生活”指日可待。

针对纺织鞋服等产业 率先开展大数据开发应用

产业园将加快泉州市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建设,率先在纺织服装、鞋业、建材、机械、石化等产业开展大数据开发应用。

泉州市还将出台全市财政性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规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规定,推动市、县两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业务数据向信息产业园迁移,依托信息产业园建设大数据应用服务专区。今后,市、县两级原则上不再另建数据机房,凡属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数据的存储、处理等服务端原则上应入驻产业园数据中心或市电子政务数字中心。

鼓励创新平台进驻 市县最高奖励200万元

对进驻产业园的各类大数据创新平台(包括研究机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专业孵化器),符合条件的,市、县财政专项资金先给予一定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建设院士专家工程站和博士后工作站。

对入选泉州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的,按不同层次分别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的补助资金。省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其引进的年薪在15万元以上且聘用时间超过1年的高级管理、营运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可享受居留、落户、社保医疗、家属随迁、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支持建立大数据实训基地,对年实际培训学员400人以上并与产业园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重点培训基地,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奖励。

服务“泉州制造2025” 明年建成政务数据云平台

据了解,产业园将突出发展政务、工业、金融、电商、物流、影视及物联网、北斗卫星等大数据产业,形成全产业链的大数据产品和服务供应体系。

到2016年,园内数据中心投入使用规模达2000个以上标准机柜,建成政务数据云平台并投入使用,引进50家以上企业入驻,孵化100家以上创业企业。

到2020年,数据中心投入使用规模达4000个以上标准机柜,成为国家东南部最高等级的绿色数据中心;建成5个以上行业应用云服务公共平台,成为“泉州制造2025”的技术支撑、海西最大的工业制造云服务中心。

叠加多重优惠政策 降低成本提供金融扶持

产业园内数据中心、应用平台、研发基地等项目将纳入市重点项目管理,市、县国土部门优先予以保障,并争取列入省重点项目。

经省级部门认定的园内大数据企业(项目),实行双回路电力保障,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3年内暂免收基本电费。大数据企业用电峰谷时段划分为高峰和低谷两个时段,高峰时段电价浮动幅度按所在地电网高峰时段电价浮动幅度执行,低谷时段电价浮动幅度调整为50%。

投融资机制方面,市级每年给予不少于1000万元的扶持;安溪县财政将出资,并吸收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参与,设立专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提供金融扶持。

此外,在网络支撑、安全保障、招商引资、管理体制等方面也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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