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通报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眉长江
2015-05-12 10:33:23

近日,市纪委监察局通报四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霞浦县海岛乡文澳村党支部书记陈崇明骗取国家燃油补贴款、侵吞造福工程补助款、索贿案。陈崇明在担任霞浦县海岛乡文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开展国家燃油补贴工作和申报、审核造福工程对象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国家燃油补贴款31.97万元;个人侵吞造福工程补助款4.55万元;索取贿赂款1.55万元。陈崇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2、福鼎市运输管理所副所长颜孙程、水运股副股长李雷贪污成品油财政补贴资金案。颜孙程伙同李雷(非中共党员),利用职便,将其二人投资参股但未纳入油补范围的船舶,虚报骗取并私分油补资金8.43万元。颜孙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李雷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3、蕉城区漳湾镇南埕村第十村民小组组长陈庆旅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陈庆旅非法转让集体土地3.26亩,获利172万元。陈庆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

4、古田县城西街道樟上村党支部书记胡纪生、村民主任林进国等人贪污征地补偿款案。胡纪生伙同林进国等人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4.35万元,予以私分。胡纪生、林进国等二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胡纪生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判处林进国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结合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换届工作纪律,维护农村基层和谐稳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严肃查处小吏大权、小官巨贪等基层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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