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术创新有奖励 最高可补助500万
今后,高成长企业将获政策支持。日前,市经信委转发省政府办《关于培育高成长企业六条措施》,要求各地事先做好当地高成长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六条措施》中包括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据悉,高成长企业是指行业领先、技术先进、管理高效,具有可持续快速发展能力的企业。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下,以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两化融合为主线,培育一批高成长企业,实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新兴产业倍增发展,对促进全省工业创新转型和稳定增长至关重要。 《六条措施》中明确,高成长企业适用省政府《关于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促进工业稳定增长七条措施的通知》和《关于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十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中有关龙头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其中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参与省外招标项目中标奖励条件为单个中标合同金额800万元以上,带动省内中小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采购系统奖励条件为年新增省内配套采购额800万元以上。 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对新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工业设计中心、质量标杆、知识产权应用标杆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对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领先水平的新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对主导制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每项分别给予一次性不高于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对科技成果研发和产业化以及对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按省有关规定实行科技创新股权和收益激励。 此外,省级还将设立不少于30亿元规模的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重点支持高成长企业项目跟进投资、科技研发、新产品产业化推广等。高成长企业将实施全方位动态管理、跟踪服务,每年由省经信委按标准发布高成长企业名单,组织实施培育计划。企业要素保障实行“直通车”服务,在融资服务、煤炭供应、电力调度、油品调用、运输计划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记者 吴宁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