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措施优先优惠服务失独家庭 享七项医疗服务
相关报道>>> 泉州出台措施 为失独家庭提供签约家庭医生服务 记者日前获悉,为了进一步帮助失独家庭成员就医,泉州市卫计委、计生协会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失独家庭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出台包括为失独家庭开设就医绿色通道等多项医疗服务措施,优先优惠服务失独家庭。 □记者 郭雅莹 通讯员 刘友水 开设就医绿色通道 《通知》提出,我市将为全市失独家庭成员办理《计生特殊家庭医疗服务证》,失独家庭成员凭证即可享受专人引导的挂号、咨询、诊疗、住院、结算支付等就医诊疗“一条龙”服务。 建立市、县、乡、村(社区)四级医疗机构转诊衔接机制,对急、重病症失独家庭成员免费提供120院前转诊急救服务。 开展“先诊疗 后结算”服务 失独家庭成员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急诊时,享受“先诊疗、后结算”服务,诊疗结束后除医保(新农合)补偿报销外,自费部分按规定结算。失独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住院医疗期间,视病情需要可享受市域内医疗专家免费会诊服务。 住院津贴全年最高补贴1.08万元 《通知》要求,由计生协会为全市失独家庭成员免费办理住院津贴保险,因病灾住院治疗,每人每天可获得60元补贴,全年最高补贴额1.08万元。 计生协会还将为全市失独家庭成员免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因遭遇意外死亡或伤残,除获得每户15万元理赔外,每户还可报销1.2万元的意外医疗保险金。 提供签约家庭医生服务 《通知》确定,泉州将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平台,为失独家庭提供基本医疗签约服务,自主选择签约医生,提供医疗卫生走访等基本医疗服务,并逐户建立《家庭成员健康档案》。对于失独家庭中的特殊病种患者,特别是孤寡老人、长期卧床患者、居家治疗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要定期组织医疗专家上门巡诊,提供便捷就医服务。 此外,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城乡医疗救助规定的通知》精神,失独家庭成员已纳入医疗救助对象,可享受住院救助等多种医疗救助服务。《通知》要求,各级计生协会要积极帮助失独家庭申请、协调落实相关医疗优惠政策及规定,并要求各医疗单位积极配合,确保医疗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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