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女子骑电动车上泉州湾大桥观光 被高速交警劝离
大桥虽美 姑娘可别任性乱闯 ■四女子骑电动车上泉州湾大桥观光,被高速交警及时劝离并批评教育 ■提醒:泉州湾大桥为高速公路,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等进入
四位姑娘在桥上冒险观光 早报讯 (记者 林志安 通讯员 吕荣曲 文/图)大桥虽美,姑娘们可不敢这么任性:昨日下午,4名女子骑着电动车上泉州湾大桥观光体验,高速交警巡逻时及时发现,将其劝离并批评教育。高速交警表示,泉州湾大桥为高速公路,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等进入。 昨日下午3时30分许,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泉州湾大桥上巡逻时,发现4名女子骑着电动车,在大桥的最右侧车道和应急车道交替行进。民警及时喊话警示,并用警车押后,监督四辆电动车从泉州东(秀涂港)出入口驶离高速路。 据了解,4名女子为石狮一工厂的员工,该工厂就在新开通的泉州湾大桥附近,昨日4名女子没上班,听说大桥很美,便约了一起上桥看看,于是组团骑着电动车,沿着石狮往秀涂方向车道行驶。 “路上的车速都很快,你们不怕吗 风景虽好,人身安全更重要。”在泉州东(秀涂港)出入口,高速交警对四名女子进行批评教育,警示她们不可再骑电动车闯进高速公路。“我们不懂是高速公路,所以就上来的,以后不会再犯了。”其中一名女子说。 高速交警提醒,泉州湾大桥为高速公路,实行全路段封闭式管理,并无设置骑行、观光车道,海上风力大、风况复杂、车辆多、车速急,行人、非汽车禁止上桥,骑行、跑步不仅不可行,也不可取。 据悉,根据《福建省高速公路条例》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等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另外,根据相关规定,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进入高速公路,将被处以警告或150元罚款,并记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