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成为全省“多规合一”试点城市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漳州市、东山县等12个城市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推动城乡空间资源配置有效统筹,城市空间功能布局不断优化。 根据《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将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的具体思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多规合一”工作经验和模式,实现“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探索完善空间规划体系,建立相关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同时,根据“多规”的特点,合理确定规划期限,将2020年作为规划近期目标年,研究探索将2025或2030年作为规划中长期目标年限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市、县的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制定指导“多规合一”工作开展的思路或战略,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目标。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引导人口、产业、城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发展方向与布局重点。同时,要建立统一平台,整合各类规划空间信息,规范和统一“多规”基础数据标准,建立多部门共建共享的规划空间信息管理平台及相关部门子系统,实现规划信息的“多规合一”和多部门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 据悉,此次纳入试点城市的还有:泉州市、莆田市、龙岩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以及福清市、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福鼎市、邵武市。(记者 苏雄锋) |